• 当前位置:  
  • 首页>
  • 协会文件

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金奖评选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金奖评选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来源: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上传:2023-01-20 浏览:710

各市(含辛集市)建筑业协会、雄安新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金奖(以下简称安济杯金奖)评选和2023年度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遴选、推荐工作,依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冀建协字〔2023〕11号)文件和《国家级优质工程预控和推荐管理办法》(冀建协字﹝2021﹞51号)文件要求,我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安济杯金奖评选以及2022~2023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和国家优质工程奖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安济杯金奖工程评选工作

  (一)申报条件

  安济杯金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我省参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和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从安济杯金奖工程项目中择优推荐。

  2022年已申报安济杯金奖的工程项目,如工程项目及申报资料无调整,申报单位出具确认函,无需再次申报;工程项目及申报资料有调整或首次申报2023年度安济杯金奖的工程项目应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工程项目应于2019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且投入使用。

  (二)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20日

  2.资料审查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1日

  3.现场复查时间:2023年3月

  4.评审及公示时间:2023年4月

  (三)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相关要求。

  申报资料包括《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申报表》一份和证实性材料复印件一套。申报表按本通知附件1下载填写,证实性材料按附件2要求整理、组卷。申报表和证实性材料按A4版面胶装成一册。各申报单位将以上资料电子版与文字资料一并上报省建协。

  (四)申报方式

  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和跨区域的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以及我省建筑企业在省外施工的建设工程可直接向我会申报。

  (五)安济杯金奖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2022~2023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和国家优质工程奖预申报工作

  (一)预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应符合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申报工程项目应于2020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二)预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应符合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申报工程项目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工程项目竣工时间在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之间。

  (三)请相关单位根据各评选办法的要求,填报《2023年度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目申报表》(附件4)。并于2023年2月7日前,将上述表格电子版(另传加盖公章扫描件PDF版)发至我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2023年鲁班奖或国优奖+申报单位名称。

  联系 人:赵 亮

  联系电话:0311-68050898 13473972786

  邮箱: 214878262@qq.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长丰路4号办公楼323室

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2023年1月17日

附件:[下载附件.rar]

1、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申报表

2、申报建设工程安济杯金奖(省优质工程)证实性材料

3、业主满意度评价表(住宅小区工程)

4、2023年度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