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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智慧工地创建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智慧工地创建申报的通知

文号:冀建协智字【2024】2号 来源: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上传:2024-03-18 浏览:289

冀建协智字【2024】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建筑业协会、雄安新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依据河北省《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及《河北省智慧工地评价管理办法》,河北省建筑业协会联合河北省工程建设信息智能化协会决定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智慧工地创建申报工作,请有关单位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申报,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程项目应在开工后半年内完成创建申报工作;
  (二)申报评选项目应为整个单位工程,不得拆分进行申报;
  (三)申报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四)凡是河北省境内施工的在建工程项目及河北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施工的在建工程项目均可申报;
  (五)工程项目智慧工地系统已投入应用,具备评价条件。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请登陆协会官网:http://www.hebsjx.org.cn/,在“智慧工地”模块点击“河北省智慧工地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申报;
  (二)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市建筑业协会提交《创建智慧工地申报表》,经协会备案盖章后和施工许可证一起上传申报系统,省协会审核申报单位工程情况通过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创建评价;
  (三)项目竣工后提交《创建智慧工地验收评定申请表》和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评定;
  三、注意事项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根据自身情况随时申报。
  (二)协会将根据已申报项目的进度情况,选择合适的时间分批次开展评价工作。
  (三)协会对已验收项目分批次公布结果。
  四、联系人:
  何毅博 0311-85200899
  郭志敏 0311-68050812

  附件:
  1.《创建智慧工地申报表》
  2.《创建智慧工地验收评定申请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建筑业协会、雄安新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依据河北省《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及《河北省智慧工地评价管理办法》,河北省建筑业协会联合河北省工程建设信息智能化协会决定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智慧工地创建申报工作,请有关单位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申报,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程项目应在开工后半年内完成创建申报工作;
  (二)申报评选项目应为整个单位工程,不得拆分进行申报;
  (三)申报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四)凡是河北省境内施工的在建工程项目及河北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施工的在建工程项目均可申报;
  (五)工程项目智慧工地系统已投入应用,具备评价条件。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请登陆协会官网:http://www.hebsjx.org.cn/,在“智慧工地”模块点击“河北省智慧工地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申报;
  (二)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市建筑业协会提交《创建智慧工地申报表》,经协会备案盖章后和施工许可证一起上传申报系统,省协会审核申报单位工程情况通过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创建评价;
  (三)项目竣工后提交《创建智慧工地验收评定申请表》和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评定;
  三、注意事项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根据自身情况随时申报。
  (二)协会将根据已申报项目的进度情况,选择合适的时间分批次开展评价工作。
  (三)协会对已验收项目分批次公布结果。
  四、联系人:
  何毅博 0311-85200899
  郭志敏 0311-68050812

  附件:
  1.《创建智慧工地申报表》
  2.《创建智慧工地验收评定申请表》

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河北省工程建设信息智能化协会
202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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