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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协 | 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建协 | 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号:建协[2024]11号 来源:中国建筑业协会 上传:2024-03-21 浏览:218

建协[202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会单位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推进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建协[2018]18号,以下简你《办法》)的要求,我会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请、行业协会或有关单位推荐、专家评价的方式开展;
  2、对参评企业的考核期为2021至2023年,其中对不良行为的考核期为2021年至评价结果发布;
  3、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4、对通过评价的企业,颁发“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证书。
  5、2021年度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可按上述要求申请复评,重新确定信用等级;如未参加复评,其原有信用等级将在到期后失效。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
  1、申报企业登录本会官网(zgjzy.org.cn)---会员之窗---AAA申报入口(用户名、密码与会员服务系统一致)进行网上填报;
  2、按照《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要求,参评企业将申报资料(纸质申报表和U盘)提交推荐单位初审、推荐;
  3、推荐单位将推荐函和申报资料邮寄到我本;
  4、网上申报的起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5月31日。资料收寄的截止日期为6月10日。
  联系部门:会员服务与综合管理部。
  联 系 人:安静 扬红 徐亚军
  联系电话:010-68118653 6811865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5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会单位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推进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建协[2018]18号,以下简你《办法》)的要求,我会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请、行业协会或有关单位推荐、专家评价的方式开展;
  2、对参评企业的考核期为2021至2023年,其中对不良行为的考核期为2021年至评价结果发布;
  3、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4、对通过评价的企业,颁发“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证书。
  5、2021年度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可按上述要求申请复评,重新确定信用等级;如未参加复评,其原有信用等级将在到期后失效。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
  1、申报企业登录本会官网(zgjzy.org.cn)---会员之窗---AAA申报入口(用户名、密码与会员服务系统一致)进行网上填报;
  2、按照《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要求,参评企业将申报资料(纸质申报表和U盘)提交推荐单位初审、推荐;
  3、推荐单位将推荐函和申报资料邮寄到我本;
  4、网上申报的起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5月31日。资料收寄的截止日期为6月10日。
  联系部门:会员服务与综合管理部。
  联 系 人:安静 扬红 徐亚军
  联系电话:010-68118653 6811865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5层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24年3月15日

  相关文件: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建协〔2018〕18号)

 相关文件: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建协〔2018〕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