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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号:冀建协字〔2024〕71号 来源: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上传:2024-07-02 浏览:1508

冀建协字〔2024〕71号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建筑业协会、雄安新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提升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优秀施工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我会决定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工作,请有关单位根据要求自愿申报,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标准》等有关规定。
  二、评价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可申请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
  (一)工程建设履行法定程序,参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工程规模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单体建筑面积8000㎡以上且工程造价8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40000㎡以上的群体住宅工程。
  2.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规模未达到以上规定,但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具有创新性举措的工程。
  三、评价阶段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并在基础工程施工阶段及时申请,经市建筑业协会推荐,我会全年受理。
  申报资料:
  1.《河北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申报表》(附件1)
  2.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施工进度计划;
  4.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策划方案。
  (二)过程评价
  我会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在工程主体结构施工阶段,适时安排专家组进行过程评价。通过过程评价的项目列入认定评价计划,每半年公布一次列入认定评价计划项目名单。
  (三)认定评价
  工程竣工后,根据过程评价结果,企业可申报认定评价,由工程所在地的市建筑业协会推荐至我会。
  认定评价申报资料:
  1.《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认定评价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终止施工安全监督不超过12个月);
  3.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安全和质量无事故证明;
  4.总结报告:项目概况、组织管理及措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危大工程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施成效和亮点、取得综合效果,信息化应用情况等(包含但不限以上内容);
  5.工程照片: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彩色 照片不少于20张,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全貌、基坑、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架、防护设施、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 教育培训、安全体验区、消防设施、材料堆放、扬尘治理、工人 生活区、标识标牌、信息化应用等;
  6.相关安全文明荣誉证明材料。
  四、河北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活动由企业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东电话: 0311-68050801
  邮箱:hbjx68050806@163.com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新园街与槐安西路交叉口科瀛智创谷16-C座5层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建筑业协会、雄安新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提升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优秀施工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我会决定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工作,请有关单位根据要求自愿申报,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标准》等有关规定。
  二、评价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可申请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
  (一)工程建设履行法定程序,参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工程规模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单体建筑面积8000㎡以上且工程造价8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40000㎡以上的群体住宅工程。
  2.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规模未达到以上规定,但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具有创新性举措的工程。
  三、评价阶段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并在基础工程施工阶段及时申请,经市建筑业协会推荐,我会全年受理。
  申报资料:
  1.《河北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申报表》(附件1)
  2.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施工进度计划;
  4.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策划方案。
  (二)过程评价
  我会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在工程主体结构施工阶段,适时安排专家组进行过程评价。通过过程评价的项目列入认定评价计划,每半年公布一次列入认定评价计划项目名单。
  (三)认定评价
  工程竣工后,根据过程评价结果,企业可申报认定评价,由工程所在地的市建筑业协会推荐至我会。
  认定评价申报资料:
  1.《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认定评价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终止施工安全监督不超过12个月);
  3.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安全和质量无事故证明;
  4.总结报告:项目概况、组织管理及措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危大工程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施成效和亮点、取得综合效果,信息化应用情况等(包含但不限以上内容);
  5.工程照片: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彩色 照片不少于20张,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全貌、基坑、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架、防护设施、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 教育培训、安全体验区、消防设施、材料堆放、扬尘治理、工人 生活区、标识标牌、信息化应用等;
  6.相关安全文明荣誉证明材料。
  四、河北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活动由企业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东电话: 0311-68050801
  邮箱:hbjx68050806@163.com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新园街与槐安西路交叉口科瀛智创谷16-C座5层

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