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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北省“燕赵建筑”金牌建筑劳务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河北省“燕赵建筑”金牌建筑劳务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冀建协字〔2024〕121号 来源: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上传:2024-11-29 浏览:355

冀建协字〔2024〕121号

各市(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拓展京津劳务市场的精神和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拓展京津建筑劳务市场的通知》要求,根据《河北省“燕赵建筑”金牌建筑劳务企业评价办法》(试行)河北省建筑业协会与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决定联合开展河北省“燕赵建筑”金牌建筑劳务企业的授予活动,请各市建筑业协会认真对照评价条件,积极组织所在市建筑劳务企业申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二、申报条件
  (一)凡在河北省内注册且取得建筑劳务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可申报,申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总承包企业、专业作业企业、劳务分包企业。
  1、企业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同类企业先进水平,经营收入、合同额等在本地区处于先进水平。
  2、企业市场行为规范,经营业绩突出,有较高的合同履约率,承揽的项目实现安全、文明施工,企业社会形象良好。
  3、企业重合同,守信誉,管理体系健全,基本实现了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重视技术开发和人才培训,积极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成果,生产要素配置合理,能够依靠技术进步提高工程质量。
  4、参评企业积极主动承担、落实社会责任,在乡村振兴、社会公益方面作出贡献,回馈社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参加申报:
  1、无营业执照和劳务资质的。
  2、未通过工商年检、当年被政府主管部门通报的。
  3、三年内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三、金牌授予
  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予“燕赵建筑”金牌建筑劳务企业称号。
  四、申报程序
  “燕赵建筑”金牌建筑劳务企业评价活动由企业自愿申报,统一由各市(区)建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协会推荐,各推荐单位根据申报劳务企业基本情况、市场行为、经营实力、保障能力及制度建设、社会信誉等进行排名,报送至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五、提交资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填写申报表1份(提供纸质)和资料清单(仅提供电子材料),纸质申报表报送到省建筑业协会,电子材料将文件打包后发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一)资料报送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槐安西路科瀛智创谷16号楼C座五楼;邮箱hbjx68050812@163.com。
  (二)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郭志敏0311-68050812。
  (三)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 石琼0311-83664366

  附件:
  1、申报劳务企业提交资料清单(仅提供电子文件,文件名称:所在地市 +企业名称)
  2、“燕赵建筑”金牌建筑劳务企业申报表
  3、“燕赵建筑”金牌建筑劳务企业评分自评表
  4、“燕赵建筑”金牌建筑劳务企业汇总表(各地市填报)

各市(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拓展京津劳务市场的精神和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拓展京津建筑劳务市场的通知》要求,根据《河北省“燕赵建筑”金牌建筑劳务企业评价办法》(试行)河北省建筑业协会与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决定联合开展河北省“燕赵建筑”金牌建筑劳务企业的授予活动,请各市建筑业协会认真对照评价条件,积极组织所在市建筑劳务企业申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二、申报条件
  (一)凡在河北省内注册且取得建筑劳务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可申报,申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总承包企业、专业作业企业、劳务分包企业。
  1、企业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同类企业先进水平,经营收入、合同额等在本地区处于先进水平。
  2、企业市场行为规范,经营业绩突出,有较高的合同履约率,承揽的项目实现安全、文明施工,企业社会形象良好。
  3、企业重合同,守信誉,管理体系健全,基本实现了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重视技术开发和人才培训,积极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成果,生产要素配置合理,能够依靠技术进步提高工程质量。
  4、参评企业积极主动承担、落实社会责任,在乡村振兴、社会公益方面作出贡献,回馈社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参加申报:
  1、无营业执照和劳务资质的。
  2、未通过工商年检、当年被政府主管部门通报的。
  3、三年内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三、金牌授予
  符合条件的企业授予“燕赵建筑”金牌建筑劳务企业称号。
  四、申报程序
  “燕赵建筑”金牌建筑劳务企业评价活动由企业自愿申报,统一由各市(区)建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协会推荐,各推荐单位根据申报劳务企业基本情况、市场行为、经营实力、保障能力及制度建设、社会信誉等进行排名,报送至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五、提交资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填写申报表1份(提供纸质)和资料清单(仅提供电子材料),纸质申报表报送到省建筑业协会,电子材料将文件打包后发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一)资料报送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槐安西路科瀛智创谷16号楼C座五楼;邮箱hbjx68050812@163.com。
  (二)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郭志敏0311-68050812。
  (三)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 石琼0311-83664366

  附件:
  1、申报劳务企业提交资料清单(仅提供电子文件,文件名称:所在地市 +企业名称)
  2、“燕赵建筑”金牌建筑劳务企业申报表
  3、“燕赵建筑”金牌建筑劳务企业评分自评表
  4、“燕赵建筑”金牌建筑劳务企业汇总表(各地市填报)

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
2024年11月26日  

 


  文件下载:
  冀建协字[2024]121号文件 及 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