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冀建协字〔2025〕37 号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建筑业协会、雄安新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延续注册的工作。为满足我省广大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需求,达到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中国建筑业协会联合河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开展“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六个专业。
二、培训对象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三、培训内容
1、建筑工程新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
2、建筑工程专业技术;
3、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5、建筑业发展规划与政策研读;
6、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7、职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
8、BIM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9、绿色施工与环境保护;
10、项目管理案例解析;
11、其他专业的相关内容。
四、培训形式
1、培训流程:采用网络培训模式,登录网址进入“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板块进行学习,学时修满后颁发培训学时证明,该证明可作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和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2、学时安排:主项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增项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五、报名方式
报名分个人报名和机构(企业)统一报名。登录河北省建筑业协会官网,点击一建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快捷键,跳转报名网页报名即可。(后附报名流程)
六、收费标准
按照主项500元/120学时、增项240元/60学时的标准收取培训费用。
七、发票开取方式
学员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在网站在线申请打印。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刘树立 王智利 0311-68050815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建筑业协会、雄安新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延续注册的工作。为满足我省广大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需求,达到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中国建筑业协会联合河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开展“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六个专业。
二、培训对象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三、培训内容
1、建筑工程新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
2、建筑工程专业技术;
3、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5、建筑业发展规划与政策研读;
6、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7、职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
8、BIM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9、绿色施工与环境保护;
10、项目管理案例解析;
11、其他专业的相关内容。
四、培训形式
1、培训流程:采用网络培训模式,登录网址进入“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板块进行学习,学时修满后颁发培训学时证明,该证明可作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和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2、学时安排:主项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增项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五、报名方式
报名分个人报名和机构(企业)统一报名。登录河北省建筑业协会官网,点击一建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快捷键,跳转报名网页报名即可。(后附报名流程)
六、收费标准
按照主项500元/120学时、增项240元/60学时的标准收取培训费用。
七、发票开取方式
学员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在网站在线申请打印。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刘树立 王智利 0311-68050815
河北省建筑业协会
2025年4月7日
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pdf
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平台-学员篇.pdf
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平台-企业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