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开始申报
2023年河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开始申报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开展2023年河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科技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科技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科研项目重点支持方向包括城市更新和品质提升、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行业技术瓶颈和难题科技攻关8个方面。示范项目重点支持方向包括绿色低碳科技示范项目、品质提升科技示范工程、智能化技术应用科技示范项目3个方面。
科研项目和示范项目按支持方向申报。申报除“智能化技术应用科技示范项目”外的示范项目,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在申报时提供复印件。
项目申报须满足以下条件:
1.科研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省有关单位。示范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省有关单位,或示范项目所在地为河北省的相关企事业单位。
2.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承担单位在职人员,具备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确保其在职期间完成项目研究或示范工作。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科研项目或示范项目的负责人。对以前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仍未结题的科研项目,其负责人不得申报2023年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
3.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
4.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研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各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省属有关高校及单位可直接申报。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周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