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征集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
我省征集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自10月26日起至11月5日,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国家和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自主研发的成套技术体系和产品。省内其他企业具有突出示范引领作用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产品也可一并申请。
此次征集内容分为技术体系和产品两类。其中,技术体系类包括:基于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达到领先或先进水平的成套技术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装配式建筑的结构技术系统、围护系统、内装系统、集成厨卫、设备与管线系统的集成研究应用等。产品类包括:基于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在推进工程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工程质量和建筑品质过程中发挥实用价值的新装备、新材料和新产品等。
通知要求,申报技术体系和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有相关国家、地方标准或行业、团体标准支撑,已开展工程应用,应用效果显著,不含涉密内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装配式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建筑品质、降低成本;有利于推进系统化集成设计、优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推广精益化施工、加快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和创新组织管理模式,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借鉴意义及推广价值。
申报单位需满足近三年无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经营状况正常,信用良好等条件,并对申报材料和应用案例的真实性负责。已列入建设领域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体系和产品不得申报。
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企业按要求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交申报材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遴选出创新水平高、技术特点鲜明、知识产权明晰、应用效果好、推广效应强、适用场景广的技术体系和产品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对申报的技术体系和产品进行评审后,形成《装配式建筑可复制可推广技术体系和产品目录》,向社会公开发布。(周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