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冀建节科函〔2023〕7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厅属有关单位:
近日,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关于202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冀科成市函〔2023〕25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省科技厅网站)。为做好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做好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于5月12日前将省科学技术奖报名表(见附件)及科技项目验收证书(评价报告)报送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二、按照《通知》要求,我厅将结合有关单位报名情况和成果综合水平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筛选,确定提名项目名单后,从“奖励提名系统”中生成项目提名号和校验码,并通知有关项目完成单位。公示后,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名称、人员、完成单位、成果等)不得更改。
三、请组织有关项目完成单位认真学习《河北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冀政办字〔2018〕25号)、《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冀科成市规〔2022〕1号)和《通知》要求,规范进行省科学技术奖申报。
联系人:李 坦 0311-87801365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01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27日
相关文件:《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